苗栗洪姓夫婦因繳不出電費,晚上點蠟燭引發火災,造成一死一傷悲劇,縣府、三義鄉公所調查,洪家一個月收入約有五萬元,並非窮到無立錐之地,可能是財務管理有問題。
苗栗縣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、三義鄉公所人員說,公家單位不可能幫民眾繳水電費,但有困難,還是可以向村里鄰長或鄉鎮市公所、勞社處反映,轉介民間資源協助。
鄉公所調查,洪妻與女兒都持有身障手冊,一個月可領生活補助費四千七百元及三千五百元。洪妻並接受政府多元就業方案安置,一個月薪水兩萬多元,夫婦一年所得約六十四萬多元,一家四口應該勉強過得去。
台電三義服務所人員對洪家印象深刻,洪家一個月電費三、四千元,並非很省且常慢繳,台電人員查表時,曾希望提供改善建議,但洪家經常大門深鎖,連人影都看不到。
洪家這次積欠兩期、四個月電費一萬兩千多元,斷電繳費期限是三月四日,服務所三月十日現場催收,也未遇到洪家人,十四日、十七日電話催收,洪家有人接電話,表示願意繳費,但後來也沒繳費。
台電人員前天上午再次到洪家,洪家也沒有人,服務所人員說,如果有人出面,一般都會寬容分期付款,甚至自掏腰包先代墊,前天沒人應門,台電只好依規定斷電,沒有想到發生憾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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